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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大这一机制制约中共党内的腐败
  
作者:黄佶 (电子信箱博客

摘要:
  中共中央可以逐渐试点,要求各级党委逐步退出参与具体的政府行政工作,把力量转移到人大,通过法定程序,推选合适的中共党籍人士担任当地政府官员,并建立各种专业委员会,监督和引导政府的工作。各级党委成员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直接参与当地政府的行政工作。与此同时,改变对党委工作的考核标准,不再是 GDP,而是群众的满意度。这个机制的核心是:不直接碰钱的党委一班人,监督直接碰钱的政府官员。由于前者权力和后者一样大,甚至更大,这样的制约机制才能够有效地运作起来。党组织在人大里可以做的事情是很多的。可以用一句戏剧性的话来归纳党委的主要工作:“微服私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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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请看一条新闻:

  由陆定一长子陆德整理的《陆定一晚年的几个反思》,刊登在杂志《炎黄春秋》2007年第4期,其中陆定一谈如何解决中共党内的腐败问题,5月5日被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摘录。

  陆定一说:“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党的反腐问题,其‘裁判权’和‘监督权’,一定要放在外部。在自律的基础上,再加上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才能更上一层楼。反腐的效果好不好,也要民众说了才算,而不是自己。”

  (联合早报网,2007年5月7日,详见附件)

  从道理上讲,党内的事务,党外人士是无权干涉、也无法干涉的。偶尔或定期邀请几个著名党外贤达人士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可以做,但是作用有限,也不可靠,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没有法律上的基础,其表达的意见也没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那么陆老先生提出的“中共反腐败须靠外部力量”,具体如何做到呢?

  很简单,靠人大这个机制。

  现在,中国各级权力机关都有两个第一把手,一个是政府首脑,一个是中共党委书记。两人共同对当地事务进行决策,甚至以党委书记为主,对外界表态时,首先是党委书记发言,谈很具体的政策设想等。

  实际上,这一权力结构是错误的。

  党委一班人不应该参与具体政策的决策。如果党委书记或党委成员同时兼任着行政职务,那么他们应该以行政官员的身份参加决策。

  那么党委一班人干什么呢?

  党委一班人的任务实际上更为重大:保证中共在当地牢牢地掌握执政权。

  根据中国法律,各级政府的首脑(区长、县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以及主要官员(公检法等的首席官员),都是由人大决定的,人大也有权罢免他们。

  现在人大代表主要或全部是中共可以掌握的人,党提名的政府官员候选人总是能够在人大获得通过。

  但是党对人大现有的绝对控制权并一定能够永远有效。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的经济和政治独立意识不断加强,捍卫自己经济权益的斗争会向深层次发展,演变成捍卫自己政治权益的斗争。过去很“听话”的人大代表会逐渐形成自己的独立思想,大众尤其是精英知识分子可能改变不重视人大这一民意表达渠道和权力机制的观念,本来就“不听话”的人可能会挺身而出竞选基层人大代表,并因为其“敢说”而获当选,并可能竞选成功更上一级的人大代表。总之,党对人大的控制权将会动摇。

  如果某地中共提名的行政官员候选人在人大上仅以微弱多数勉强通过,那是很难看的。如果中共提名的人被否决掉,其他非中共人士当选,那么中共在该地区的执政权就失去了,中共在这里就下台了,这一小块“天下”就失去了,中共在这一地区就不得不和非中共人士“轮流执政”了。而且这个“轮流”也不是必然的,中共在该地区能否重新执政,不是必然的。中国国民党在台湾失去政权已经八年了,2008的大选也未必能够夺回政权。

  上述景象不是我在危言耸听。如果中共继续腐败下去,继续任凭官员胡作非为,那么,在局部地区,在人大中和平地失去执政权,已经是很幸运的了。

  民谣反映了老百姓最真实的思想,中共自己也一直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民谣说:“共产党的干部隔一个枪毙一个,有漏网的;全部拉出去枪毙,有冤枉的。”也就是说,坏官的比例已经达到一半以上了。我现在一看见官员说什么“少数党员变坏了”,就要发笑。

  一则民间政治笑话说:某高官视察农村时,问农民:“你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农民的回答不是政策、资金、技术、种子,而是:“我们最需要的是枪!”(另一说是“我们最需要的是陈胜!”)。

  中国老百姓真的是非常善于忍耐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基尼指数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仍然能够平安无事。但是“忍无可忍”的极限越高,一旦爆发,其威力也越大。

  所以,各地各级党委的任务——“保证中共在当地牢牢地掌握执政权”——是非常现实也非常重要的。

  各地各级党委首先要提名不贪污不腐败、能够为人民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没有不良印象的党员(如果当地还能找到这样的中共党员的话),作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积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走进人民群众,做自我介绍,让选民认识自己,宣传自己的功绩。不要坐在办公室里等着选民圈自己的名字。

  各级党委的第二项任务是:组织中共党籍的人大代表,对当地政府进行监督,即:通过人大这一法定机构,选举或者罢免政府官员,监督政府的工作,审查政府的各项开支。

  中共的执政权应该是这样获得的:

  人大中的中共党籍代表集体提名中共党籍的人士担任当地的政府官员,并利用在人大中占据的多数席位,使其获得通过,并否决非中共党籍的候选人。

  中共的执政权应该是这样体现出来的:

  在审议政府的工作时,根据上级党委或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以投票赞同或否决政府政策、批评政府官员、提出提案等方式,干预政府的工作。

  例如在中央要求重点发展经济时,投票通过当地政府有利于发展经济的工作计划,否决不利于吸引投资的政策;

  在中央要求改变经济发展模式时,对当地政府优惠高新科技企业的政策投赞成票,否决当地政府允许外国重污染企业在当地开设工厂的决定;

  在中央强调民生、建设和谐社会时,投票允许当地政府增加对穷人、无收入老人和失业工人的补贴,批评当地政府不重视强制企业提高劳动安全标准,否决对豪华房地产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并提出提案,要求当地政府提高对廉价住宅开发商的税收优惠幅度。

  各级党委成员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直接参与当地政府的行政工作。

  不要认为这是在架空党委,在架空党的领导。

  实际上,党委在人大里的工作会是非常繁忙的。

  我随便想到的事情就有:

  监督公、检、法的工作:有没有乱抓人?有没有司法不公?有没有冤假错案?有没有徇私包庇?公安局长的儿子强奸民女后为什么没有人去抓他?

  监督教育部门的工作:有没有乱收费?政府是不是应该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

  监督医疗卫生工作:医院有没有乱收费?政府是不是应该建立“急救基金”,使医院在抢救贫困的危急病人时没有后顾之忧?

  监督基础建设工作:这个广场该不该建?高速公路工程中有没有猫腻?工程造价是不是太高了?

  监督交通系统的工作:为什么新的道路体系规划中没有设计慢车道?凭什么让骑自行车的老百姓多花半小时兜个大圈子?公共交通的车辆是不是应该增加了?票价是不是合理?

  监督市场管理工作:政府为什么不抓食品卫生?你这个食品检验局长是干什么吃的?你小子不立即使食品监督体系有效的运作起来,年底我们叫区长撤你的职!什么?!他和你是铁哥们?那我们连他一起罢了!

  监督环境保护工作:GDP 重要还是环境保护重要?你为什么批准这个专门制造有毒废物的外国公司在本地建厂?你是不是做县长做腻了?

  监督文化出版工作:出版局局长!你给我们站出来!这种诲淫诲盗的书你也允许出版?你不知情?!那你明年别干了!

  监督文物保护工作:这个老房子不该拆!政府为什么不拨款保护真古董,却愿意花大钱去修假古董?

  等等等等……

  党委可以组织人大里的中共党籍人大代表中的专业人士,或者雇佣专业人士作为助手,成立各种专业委员会,以便更专业、更权威地监督政府的工作

  实际上需要做的事情是数不完的。即使只有以上这些事情,每个月干一件,一年就忙到头了,这哪里是在架空共产党的领导?

  上述机制的核心是:不直接碰钱的党委一班人,监督直接碰钱的政府官员。由于前者权力和后者一样大,甚至更大,这样的制约机制才能够有效地运作起来。

  可以用一句戏剧性的话来归纳党委的主要工作:“微服私访”。

  这个机制使政府官员不得不在监督者的眼皮底下战战兢兢地为人民服务,至少不要胡作非为。

  考察各地各级党委政绩的标准应该改变,应该和对当地政府官员的考察标准不同,不是 GDP,而是当地人民的满意指数、就业率、犯罪率、中共党籍人大代表的席位数目等等。

  这才是合理的、合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借助党外力量,制约党内腐败”。

  各民主党派、精英知识分子、左派人士等一切想帮助中共消除腐败的人,不要只满足于参加各种座谈会和写揭露性的文章,更应该积极地投身政治,做中国各地各级政治生活中的“鲇鱼”,利用合法的人大机制,向当地中共党组织转达人民的不满,以争夺人大席位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中共消除腐败。

  利用制度反腐败,才是真正的“法制”,才能够“天长地久”;参加座谈会、提意见,仍然是“人治”。

  中共如果真地不希望被“覆舟”,重蹈苏共覆辙,真的希望利用外力制约自己的腐败,就应该充分利用现成的、完全符合现有法律的、已经经过长期运作实践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做到这一点,既不难,也不会造成大的政治波动。

  中央可以逐渐试点,要求下级党委逐步退出参与具体的行政工作,而把力量转移到人大,通过法定程序,推选合适的中共党籍人士担任当地政府官员,并建立各种专业委员会,监督和引导政府的工作。与此同时,重新调整对党委工作的考核标准。

  这样,既能够真正做到“党政分开”,也把党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不会导致脱离人民群众。苏联共产党到了被禁止活动时才想起人民群众,已经晚了。

  即使在局部地区,中国大陆目前也没有能够和中共抗衡的政治力量,但是不能因此而高枕无忧。现在没有,不等于永远没有。现在没有,不等于不正在酝酿之中,也许随时都会出现。一旦在局部地区出现挑战中共执政权的成功先例,立即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导致星火燎原。

  所以,中共一定要未雨绸缪,乘现在自己还没有彻底失去人民寄予的希望和支持,迅速回到人民群众中间,以自己为人民服务的真实行动,恢复人民的信任,建立起坚实的执政基础——民心。“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只适合革命党,而不适合执政党。当年苏联共产党手里还有原子弹呢。

(2007年5月7日)

附件:《北京日报》刊已故中共前宣传部长陆定一言论:反腐败须靠外部力量

  (北京综合讯)中共的反腐败必须依靠外部的力量,《北京日报》日前刊登了已故中共前宣传部长陆定一晚年的反思,引起外界对于当局动机的关注和猜测。
  由陆定一长子陆德整理的《陆定一晚年的几个反思》,刊登在杂志《炎黄春秋》2007年第4期,其中陆定一谈如何解决中共党内的腐败问题,5月5日被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摘录。

  陆定一说:“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党的反腐问题,其‘裁判权’和‘监督权’,一定要放在外部。在自律的基础上,再加上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才能更上一层楼。反腐的效果好不好,也要民众说了才算,而不是自己。”

  台湾《中国时报》引述北京消息人士说,陆定一的“反思”是经过中共特许后对外发布;中共主流官方媒体在此前并没有报道或转载过相关消息和文章。

  陆定一在1996年5月9日于北京逝世。他在毛泽东主政期间担任超过20年的中央宣传部长,长期支持毛泽东的冒进政策,最后在文革时自己也遭“四人帮”迫害。

  中共近来加大对反腐败的力道,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周刊日前发表署名文章,透露中共正在尝试设立专门监督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委员会,以破解“谁来监督党委和纪委”的难题。

  《北京日报》所引述的陆定一的反思也提到监督的问题,他说:“反腐机构也是党领导的,它要听从党的指挥,如果党的领导人甚至一把手腐败了,那么该由谁来管?对这个问题,列宁也始终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来。”

  陆定一指出,光依靠自律,是不能彻底解决中共党内的腐败问题。“反腐中,自己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达不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他提出的原则是“要增加反腐的透明度、增加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才能奏效”。

  “不要怕别人讲话。对于群众的意见和不满,不要压制,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学大禹(注:因势利导)而不要学他的父亲鲧(注:围、堵)。不管是好的意见还是坏的意见,都要妥善处理。”

  陆定一说,执政党握着全部的“政府资源”,所以一定要强化外部的监督和制衡,才能有效抵制腐败现象。
  中国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日前在共青团机关报《中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强调让中国媒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他的文章题目就叫做《让新闻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

联合早报网,2007-05-07
http://www.zaobao.com/zg/zg070507_50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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